【獎學金】西洋語文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獎助學金作業要點

國立高雄大學西洋語文學系碩士班研究生助學金作業要點

104 年 12 月 1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圖儀設備財務規劃委員會會議通過,104 年 1 月 13 日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,
104 年 1 月 13 日核定

一、本要點依據國立高雄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訂定。

二、為配合本作業要點之實施,研究生助學金之發放採統籌運用。

三、本系碩士班一、二年級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
四、研究生領取獎助學金者,須協助本系教學、行政或研究工作。

五、研究生協助工作就專業內容之不同,可分下列二類(以A類為第一優先):
(一)A 類:必選修課之輔導助教、協助指導教授教學研究事務。
(二)B 類:協助系務工作、專業教室設備維護。
若為學習型兼任助理,須依循本校學習型兼任助理的母法。若為勞僱型兼任助理,須依循勞基法規定。

六、研究生獎助學金金額則依據上列等級、工作名額及校方分配金額,每學期可作調整與分配。

七、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核定後,以每學期發給五個月為原則。

八、本要點經圖儀設備財務規劃委員會會議、系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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