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3月2日起校園防疫指引,敬請依規定辦理。

便  函

受 文 者:本校教職員生

日      期: 111年3月2日

副本抄送:

發 文 者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

主      旨:本校3月2日起校園防疫指引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      明:

一、依據111年2月2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、111年2月25日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修正指引規範,進行滾動式調整。

二、本校3月2日起校園防疫指引修正如附件紅色字體所示,簡要說明修正項目包含:課程教學、集會活動、體育場館、校園管制(詳如附件一)。

三、為維護本校人員健康,請儘速於開學前完成COVID-19疫苗3劑接種。

四、如有上呼吸道症狀者,請參照本校處理流程辦理(參閱附件二)。

五、感謝大家的配合,防疫期間,不便之處,尚請體諒。本案聯絡人:吳雅惠校聘組員 分機8021、(07)591-9019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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