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】自1月11日起,進行講課、演講、致詞、主持、運動、拍照、錄影等性質工作或活動時,須佩戴口罩,敬請依公告辦理。

便 

:本校教職員生

 

      : 111110

 

副本抄送:

 

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吳雅惠校聘組員

 

      :111日起,進行講課、演講、致詞、主持、運動、拍照、錄影等性質工作或活動時,須佩戴口罩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      :

一、依據111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起至124日全國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新聞稿辦理。

二、本案指引自111日起實施,講課、演講、致詞、主持、運動、拍照、錄影等性質工作或活動進行時,須佩戴口罩。本校依規定修正因應措施細節詳附檔紅色粗體處。

三、本案訊息另張貼於本校首頁,惠請公告週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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